一、民事案件
按件收取,5000元起。争议财产数额较大的,应当增加收费数额,具体标准参照经济案件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二、经济纠纷案件
5000元起。具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应当适当提高收费数额,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
三、知识产权案件
5000元起,并视具体争议数额和案件性质及影响参照经济案件收费标准提高收费数额,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
四、刑事辩护案件
按阶段委托的,侦查和起诉阶段3000元起,辩护阶段5000元起。全阶段委托的10000元起。可视具体案情和案件性质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
五、法律顾问
按照每月1000元起。视具体公司规模和委托办理的事务协商确定。
六、其他法律事务
双方根据委托事务协商确定。
以上标准为管辖在北京市内法院及需要在北京市办理事务的基本收费标准,外埠管辖委托代理的案件及需要办理事务的,原则上在本市的标准上双倍收取。具体数额视案件性质和路途远近双方协商确定。 |